北京市检察院打造“4+N”首都特色检察品牌 探索首都检察现代化发展新路径
文章来源 | 京检在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高检院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第十一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安排,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推进首都检察现代化发展,5月8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会研究通过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打造首都特色检察品牌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4+N”首都特色检察品牌的具体方案,探索首都检察现代化发展路径,努力在新发展阶段引领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4+N”首都特色检察品牌,是指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知识产权、网络、金融、未成年人案件4项检察品牌,逐步推广专业经验,继续打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等其他N项检察业务品牌,构建特色与活力兼备的首都检察现代化专业体系。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四大检察基本职责,聚焦首都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建设与之相匹配的先进组织支撑和特色尖兵力量,打造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网络检察办公室、金融检察办公室、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办公室)等首都特色检察品牌,扎实推进专业化办案机制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工作目标
积极适应首都战略定位对检察机关精准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更高要求,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集约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借助首都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汇集智慧、整合力量,在知识产权、网络、金融、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领域,深入推进办案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打造首都检察专业化品牌,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北京检察办案模式,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好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大局和京津冀协同发展。
十一项特色品牌工作机制
推动新发展
1.建立专业化组织支撑
在市检察院、相关分院和区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网络检察办公室、金融检察办公室,没有未成年人案件检察专门机构的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办公室,均作为临时性机构开展工作。知识产权、金融、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由各专门检察办公室或未成年人检察部统一履行专业领域检察职能,分院层级按照集中管辖机制落实专业化发展路径。各分院、东城区检察院、西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昌平区检察院、大兴区检察院、铁检北京院参照市检察院成立网络检察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组织推进本院网络检察工作。没有设立专门检察办公室的院,也要积极参照先进办案模式推进专业化建设。
2.选拔培育检察尖兵力量
通过选拔、调任、培养和激励的有机结合,培育专业领域检察尖兵力量。初步形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特色检察品牌人员储备名单。下一步还将结合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引进专业人才,探索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互派干部交流锻炼,丰富检察专业人才储备,为工作推进提供有效支持。借助首都优势资源力量开展专项培训,集中培养一批精通知识产权、金融、网络、未成年人案件检察业务的办案团队,既熟练掌握检察业务又精通专业领域知识。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探索检校共建,推进司法领域研究基地和人才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在全国立得住、叫得响的检察业务精兵和检察教官,打造首都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品牌效应。
3.整合全市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力量
聚合专业领域检察办案人才,建立全市专业化检察办案人才库。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健全专案组办案、协助办案、异地履职办案等案件办理机制,形成在全市范围内灵活调配检察人员组建办案组的适配方式。建立健全各层级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常态化专业会商平台,为司法办案、法律政策研究提供咨询意见。
4.推动落实跨区域协作办案机制
立足北京区位特征,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推进三地检察机关重点就知识产权、网络、金融、未成年人案件建立健全一体化办案机制,在解决管辖争议、证据交换、代为取证、社会调查、委托帮教、全链条打击等方面加强协作,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交流会商、业务研讨等方式,形成长效联络机制和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提高京津冀三地案件办理效能和水平。
5.建立健全特定案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制度
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未成年人案件等领域的集中管辖。从有利于与审判改革相衔接、有利于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有利于实现“三效”的原则出发,充分运用指定管辖、异地管辖、提级管辖制度,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沟通协调,指定特定院集中办理特定类型案件。
6.率先研究建立专业领域办案规范和适用标准
系统学习市委和高检院贯彻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立足实际细化落实办法。针对新型犯罪不断升级演变、新技术手段更新迭代等带来的办案难点,加强检察实务研究,发布专业领域办案参考、典型案例,推动公检法执法标准的统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具体解决方案,为立法完善建言献策,为高检院在全国范围内总结提炼规则,积极贡献北京检察智慧。
7.推动司法办案和检察技术融合
细化有专门知识的人辅助办案制度,从制度上盘活检察技术队伍,统筹发挥全市检察技术人才优势,根据办案需求采取技术审查、专业同步辅助审查等多种形式,必要时吸收技术人员加入办案组,全程参与办案,充分发挥检察技术支撑作用,解决办案中的技术难题。
8.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
充分利用北京资源优势,从相关职能部门、科研院校、鉴定机构等领域,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优化有专门知识的人辅助办案和专家咨询机制,参与专业同步辅助审,对专门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9.建立同专业监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建立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长期协作沟通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群策群力,通过快速反应、综合施策、分类监管,共同推进全链条保护体系构建,更有效震慑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双赢多赢局面。
10.积极参与专业化社会治理活动
围绕城市管理精治、共治、法治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同时,推进社会风险防控、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司法办案与犯罪风险防控,加强专业领域普法宣传,突出源头治理,加强预测预警,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推动健全完善多元化治理主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复合治理体系。
11.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业务部门与检察技术部门的对接,优化协作,立足业务实际提出高质量的技术需求,谋划信息化建设,科学立项、配备设备、整合资源,以需求推动和提高软、硬件设备的智能化水平,促进信息化建设。
北京市检察机关将以首都检察现代化助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探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规律,集合首都专业化资源优势,提升知识产权、网络、金融、未成年人案件等领域检察履职专业化水平,打造北京特色检察品牌,培育特色检察尖兵力量,引领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